山阳县县河两侧休闲长廊建设
工程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工程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山阳县县河两侧休闲长廊建设工程、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是县政府2017年城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经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采用公开招商、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加快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河两侧休闲长廊建设工程、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
二、招商人: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概况
(一)县河两侧休闲长廊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滨河南路(原203省道桥至县体育馆桥段)全长2215米,工程内容为绿化、亮化、人行栈道、桥面装饰;
2.滨河北路人行道改造工程(西河原汇丰加油站至县体育馆段),全长2215米。
(二)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
项目占地61亩,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馆建设、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人民广场改造为集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为一体的地下综合人防工程以及广场景观地面铺装、绿化、亮化、排水等服务配套为一体的娱乐休闲健身广场)。
四、项目建设合作方式
1.县河两侧休闲长廊绿化、亮化、人行栈道、桥面装饰,城市规划馆,人民广场景观、地面铺装、绿化、亮化、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按4:3:3逐年支付。最终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投资回报率为8%。
2.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地下部分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投资方自行投资建设,自主经营40年,40年后无偿移交政府。
五、招商条件
1.招商方式:符合性谈判,并形成框架性合作协议。
2.招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房地产四级以上(含4级)、市政三级以上(含3级)、房建二级以上(含2级)资质的企业。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2年企业业绩及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4)投资商达成框架协议后,须缴纳1.2亿元建设保证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及项目建设)。
六、招商地址、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招商地址: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3991454988